

青浦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建设项目高质量发展
深入推进跨域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
通讯员 范盖金
2023年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第五年。五年来,从元荡路开工通车到无界元荡湖的开发建设,到2023年“一点”方厅水院、规划30路和31路的陆续开工建设,均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审批的丰硕成果。青浦区紧紧围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国家战略,全区各审批部门凝心聚力、协同配合,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促长三角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高质量发展。
推进资质互认,完善长三角内专业人员互认的流动机制
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在2020年印发《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统一相关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职称评审标准。至今,已有江浙两省的二级建造师288人注册在青浦区所属建筑企业162家,进行跨区域注册执业。长三角一体化建造师资格互认政策落地三年以来得到了用人单位的一致肯定。该政策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扩大了用人范围,并提高了施工管理人员的素质。尤其是解决了外地企业整体迁移入沪后,无法在上海继续使用原企业内江浙二级建造师从业资格证的局面。
示范区三地协商合作,共同推进招投标监管工作
2023年5月5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首个建设工程三地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吴江长融产业园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顺利完成评审,标志着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工程交易一体化发展改革向前迈出了新的一步。9月14日,青浦区赵巷特色居住区F3-12地块社区服务中心新建工程也顺利完成评审,进一步推动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工程建设招投标改革工作。示范区三地建设工程远程异地评标有效推动了三地建设工程专家资源跨地区共享,破解专家数量和专业不足的问题,同时将投标人与评标专家从地域上进行隔离,进一步提高评标质量,防范廉政风险,促进示范区经济协同发展。
审批数据互认共享,实现首个跨域房建项目一体化审批
“一点”方厅水院项目在上海市发改委和青浦区发改委的支持下,长三角执委会获得项目投资备案权限,并形成固定投资赋码;根据投资备案,通过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项目信息报送。青吴嘉三地签订合作协议,属地规划资源局完成各自部分方案征询和审核后,由青浦区规划资源局出具项目整体设计方案批复,再由属地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施“一站式”施工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统一在上海市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电子审图并录入结果,由青浦区建管委发放施工许可。2023年5月12日,上海部分桩基发证;7月7日,上海区域整体发证;8月11日,浙江区域桩基发证;8月18日,江苏区域桩基发证;9月6日,江苏区域整体发放施工许可。
跨域涉河项目联合审批,形成示范区审批工作制度创新成果
2023年9月28日,示范区首个跨域涉河项目联合审批《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跨域项目水务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新鲜出炉,标志着跨域涉河项目联合审批模式有效落地。浦港路连接青浦与吴江,是示范区“水乡客厅”的重要交通道路。青浦区水务局与吴江区水务局紧密对接,研究探索涉河联合审批路径,首次采用“4个1”工作机制,即“1个标准、1次评审、1套流程、1张决定书”,仅用3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充分发挥联合审批的示范效应,形成示范区跨域涉河项目审批工作制度创新成果。
开展交通领域一体化审批,促进长三角建设工程审批一体化发展
由于“一点”方厅水院项目跨太浦河航道,在上海、江苏、浙江三地的协商下,由上海市交通委进行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在后续水工作业许可中,青浦区交通委主动作为,对接三地交通管理部门,统一审批要求,在“一网通办”平台对共有航道发放水工作业许可证并实施三地联合监管。一体化的审批模式切实提高了审批效率,保障了项目的完整性,落实了共商、共研、共建、共管的核心思想,打造了高标准严要求的示范区建设。
接下来,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将继续探索示范区跨域建设工程项目一体化审查审批管理实施方案,为青浦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枢纽门户提供营商环境的保障,同时为国家其他毗邻地区的跨域项目建设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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